巴基斯坦|喬漢‧拉吉普特穆斯林Muslim Chauhan Rajputs

       勇者鬥惡魔

人口|約62萬,集中地|信德省、西旁遮普 語言|,西旁遮普語、烏爾都語

巴基斯坦的422個群體中,高達414個是接觸不到福音的群體。這1.98億人是「缺乏足夠的基督跟隨者和資源,無法向自己群體傳福音的族群」。喬漢‧拉吉普特穆斯林是其中之一。

拉吉普特人原本都信奉印度教,認為他們是為了對抗惡魔而造的勇士。拉吉普特人是印度戰鬥力最強的群體,喬漢王朝更是四大拉吉普特王國之一,因此喬漢人自豪地視自己為印巴戰鬥王子,很多人使用古老的皇家頭銜,例如拉賈(Raja)、拉娜(Rana)、拉奧(Rao)和拉伊(Rai)。

他們相當看重勇敢,古老的拉吉普特格言說:「勇敢者的雙臂總是保護和扶持人們,無論何時何地,勇氣都受到所有人的尊崇。沒有什麼東西是勇氣得不到的。」

改信伊斯蘭教的喬漢人,多數在1947年遷到巴基斯坦定居。



天父,耶穌為他們勇敢地走上十字架,這份超越死亡、無懼世人榮辱眼光的愛,將深深觸動喬漢‧拉吉普特穆斯林的心,明白這世上沒有一位高高在上的宗教神祇,會為人如此犧牲。「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如死之堅強,嫉妒如陰間之殘忍;所閃的光是火的閃光,是耶和華的烈焰。」祝福喬漢‧拉吉普特人能渴望與勇敢的耶穌基督,建立親密的盟約關係,一生順服主的吩咐,並帶領其他拉吉普特人認識神美好的約。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不可殺人。(申5:17)

殺人---希伯來文有七個不同的字描述「殺」。三個是用來殺動物獻祭,一個用在報復的殺人,兩個用來執行死刑,剩下一個ratsach,就是用這節經文不殺(lo tirtsakh),一個太簡單有力的誡命。

神給了生命極大的尊嚴,僅僅神有權利賜生命或收取人命,任何人都不可違犯,違者將受到最大的刑罰。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謀殺等於篡奪神決定生死的角色,宣告自己為神。這是最糟的驕傲、自大和拜偶像。

人甚至以為自己比神更知道生命的尊嚴。神要治死殺人犯,現在有人說太殘酷;神維護被殺的,人卻把罪犯變成受害者,流人血的在這世上反倒不算什麼。神必報應這樣的罪惡。

神禁止所有形式的殺戮,無論是暗殺、自殺、仇殺都不行,誤殺雖有例外,也要問罪,連牛觸死人都要用石頭打死。

也許我們希望這條誡命不這麼簡單,最好加上一些條件,和神討價還價一下。我們糊弄的是誰呢?

致謝: 每日讀經靈修,內容採用自TODAY’S WORD A Devotional based on the Greek and Hebrew texts Written by A. J. Moen, Ph. D 可上網訂閱www.atgodstable.com 本刊經文取自和合本修訂版,若有使用其他聖經版本則會特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