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回去

       1816年,戈登與瑪嘉烈(Margaret Lewis)結婚,瑪嘉烈於1805年從倫敦來到印度。瑪嘉烈在當地開辦了一所私人學校,她運用自己的有利條件,幫助戈登開辦宣教學校。 宣教學校最初有六所,到1820年,增加到二十一所。戈登還建立了一個印刷廠,以便將聖經譯文和福音書籍及時印製出來。戈登將新約聖經翻譯成孟買的主要語言之一馬拉地語(Marathi)。除了翻譯工作之外,戈登還需要經營印刷廠,治療和照顧當地的病人,管理幾百英里以外的各個宣教學校亦是他的工作。 宣教士在艱苦的環境中事奉,瑪嘉烈在孟買生活了二十年,沒有休息過一天。由於他們的頭兩個女兒都不幸夭折,當兩個兒子出生後,戈登決定讓瑪嘉烈帶著孩子返回美國,而他自己的心志,卻是 「我不能回去」。母子三人於1825年乘船前往美國,一個月後,他們的長子又不幸夭折。這個悲痛的消息傳到印度不久,戈登也不幸去世了,享年四十二歲。在十三年的宣教工作中,戈登作為美國第一批海外宣教士,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以上內容選自John Crozier的著作《我不能回去》,1977年孟買出版)



求神恩待那些在艱苦環境中工作的宣教士,保守他們的家人,身體健康和見証的機會。

       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耶15:16) 「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這與馬太福音4章4節互相呼應 ﹕「人活著,不單是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食物只是維持我們肉身的生命,但神的說話不單養育我們的靈魂,更是我們前行的亮光、醫治的良藥;剖開人心中的問題,叫我們心中剛強有力?-。所以先知耶利米將神的說話比喻為食物,是不可缺少的,但我們需要對神的話加以咀嚼細味,明白箇中的意思,才能消化、吸收,最終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份。我們既是屬於神的,即是稱為祂名下的人,了解祂講過的話,及依靠祂的話是很應當的。



我是屬於天父的,祂是我的蔭庇、是我的源頭;我是屬於耶穌的,祂是我的拯救、是我的道路;我是屬於聖靈的,祂是我的安慰、是我的教導;因為我是稱為你名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