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 戈倫塔洛人Gorontalo

       印尼的戈倫塔洛人居住在蘇拉威西(Sulawesi)的北部,那裡真是一個美麗的地方,有遼闊的沿海平原,還有秀奇的高山,無數山谷將令人驚歎的林博托湖(Lake Limboto)包圍起來。在戈倫塔洛人的家庭中,父親的地位最高,受到極大尊敬,而且父輩、祖父輩與兒孫輩的關係還非常親密。 戈倫塔洛人從事農業和漁業,不過,由於不斷增加的人口造成食物短缺,加上大面積的土壤侵蝕導致樹木死亡,令戈倫塔洛人正面臨物質上和心靈上的巨大挑戰。戈倫塔洛人從十六世紀以來就一直是穆斯林,經常可以看到大群的戈倫塔洛人進入當地的清真寺做禮拜。儘管如此,戈倫塔洛人的伊斯蘭教混合了萬物有靈教的成分,許多人相信超自然的神靈,相信神秘力量。據估計,在九十二萬五千戈倫塔洛人中間,只有大約二百五十名基督徒。 不過也有一些令人鼓舞的消息。最近有許多戈倫塔洛人對基督徒鄰居的宣教有正面的回應。大部分戈倫塔洛人是文盲,尤其是婦女,因此他們迫切需要福音錄音帶與福音廣播節目。在戈倫塔洛地區工作的一位牧師請求我們為當地人祈禱,保守他們免遭伊斯蘭派別的攻擊。



祈禱為戈倫塔洛人製作更多的福音錄音帶與福音廣播節目,讓他們早日有好的節目,讓這個族群的穆斯林認識耶穌基督。

       名 (一)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使徒彼得所做的宣告,今天聽起來不像主後一世紀在巴勒斯坦時那樣令人吃驚。當時的人會認為彼得說的純粹是異端邪說,大不敬的褻瀆之語。彼得宣告說,主耶穌的名就等於是神的名。 今天我們對這個指認覺得很認同,可是在彼得那個時候,這簡直是公然違反十誡中的第三誡。當神說:「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不是指我們所謂的髒話。第三條誡命是要尊敬神的名,把它當做判定每一個思想每一句話的最高權威。第三誡命有關兩條規矩,它是關於權威的誡命,使用這聖名時,讓人想起與神立約的關係,使用神的聖名時,是指求神為所說的話做見證並且同意,或對所做的事認為是聖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