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Fraser 富能仁(三) 1924至1929年,富能仁返回英國休假。在此期間,他與羅克茜‧戴蒙德(Roxie Dymond)結婚,後者是一位在中國工作的衛理公會宣教士的女兒。你可以想象,在離開中國的五年時間裡,富能仁每天都會不停地為新生的傈僳教會祈禱。 返回雲南省之後,富能仁為傈僳語設計了一種文字系統(字母表)。富能仁使用這種字母表,將《馬可福音》和《教義問答書》翻譯成傈僳語。富能仁沒能在1936年之前翻譯整部《新約》,兩年之後,他不幸去世。 富能仁在52歲時,死於大腦型瘧疾,但他的遺產在今天仍然非常強大。富能仁制定了一套完整、連貫的計劃,用來向傈僳信徒的家庭和村莊進行門徒培訓。傈僳人的歸主是真正意義上的全民歸主。富能仁讓傈僳信徒擔任牧師和宣教士,解決了中國教會依賴西方資助的問題。即使在日本佔領中國時期,以及1966至1976年中國文化大革命期間,傈僳教會仍然非常強大。1990年代,90%以上的中國傈僳人都是基督徒。傈僳福音宣教士不僅向自己的族群宣教,也向鄰近的其他族群宣教,包括克欽人和諾素人。(以上內容選自David Smithers的著作《詹姆斯‧富能仁:一位旅行祈禱者的強烈呼喚》)
●祈禱傈僳信徒在信仰和宣教上更加堅強, ●求神興起傈僳信徒成為雲南省許多未得之民的代禱者,把福音帶給他們。 誠實 eilikrineis (三) 「誠實見證人、不說謊話.假見證人、吐出謊言。」〈箴14:5〉 有些英文聖經版本不把原文翻成誠實這字,而翻成「真實」。希伯來文 e munah這字,可以有這兩個意思,可是把「誠實」換成「真實」,不是僅僅換個同意字而已。當我們選擇用「真實」代替「誠實」時,就把整個思想情勢改變了。 你也許不同意這看法,「『真實』和『誠實』不是差不多嗎?有什麼大不了的?」在我們文化中,說真實的事,是說出事實真相。我站在法庭上,宣誓要說出事實真相,當我把我認為的真相說出後,就完成了說事實的義務。 可是希伯來世界裏,從來都不同意這種狹隘的定義,這是這段經文為什麼使用「誠實」這字的原因。這字最要緊的是關於神的性格,是有關人際關係的字,不是報告事情的字。做個誠實的見證人,是要反映出神的性格和與神的關係,遠比單純地報告事情來得多。事實上,如果翻譯成「真實」,那這節只是無謂的重覆,一個真實的見證人當然說事實,你會期望真實的見證人說謊嗎? 箴言不要求我們做正確的報告,而是要我們誠實地活出來。誠實的生活自然會做出真實的報告,你若選擇做希臘人,絕對沒問題,可是神是希伯來人。祂不會問你有沒有報告事實真相,只會問你是否忠於祂的性格。現在你會如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