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

       誰應當負責?緬甸政府軍據稱在該國天然氣管道鋪設工程中,對工人犯下強迫勞動、強姦和謀殺等罪行。士兵們宣稱去保護輸氣管道,但石油公司並沒有雇用他們去保護。緬甸政府的每個官員都說自己沒有責任,別人應當負責。2005年3月,在緬甸鋪設天然氣管道的那家石油公司,代表十五個緬甸村民(勞工),向美國法庭提出訴訟,控告該公司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沒有對緬甸村民的人身傷害提供賠償。 緬甸以違反人權而著名於國際社會,在過去的六十年中很少有和平的日子;絕大多數民主領袖被軍人政府逮捕、驅逐甚至殺害。在緬甸,名義上佛教不再是官方宗教,官方自稱有宗教自由,但許多基督徒仍然受到暴力迫害。緬甸有大約二千六百萬佛教徒,緬甸政府就是由佛教徒所控制。緬甸佛教徒是全世界接觸福音最少的族群之一,他們特別需要我們的祈禱。



求上帝保護緬甸的教會,並賜予他們力量。讓緬甸人早日信靠和平之君。

       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來11:7上) 在創世記時代,人不但沒有聖經來認識神,關於有神的記載也不會多,人能夠知道有神已經是一件極有恩典的事。在當時的情況裡,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 (創6:11);但挪亞卻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最有恩典的是挪亞與神同行 (創6:9)。「與神同行」的意思,就是必須知道有神,又明白神的旨意,並樂意遵守,走在神的標準裡,正如 「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照樣行了。」 (創6:22) 挪亞在當時按著神的吩咐,造了一艘不容易理解的方舟,這全都是因為挪亞有敬畏神的心,這使他和他全家都得著拯救。



有敬畏神的心,才容易遵守神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