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頓人 Aiton

       陣雨讓早晨顯得悶熱和潮濕,阿儂卻得呆在房子裡。她多麼想與住在街道另一頭的童年好友聊天。這時,她的新生嬰兒的啼哭聲打斷了她的想法。兒子出生之後,她必須呆在家裡。埃頓人認為產婦是不潔的,產後的一個月裡,不允許與社區中的其他成員交往,直到滿月,由僧侶來主持特別儀式才可以見其他人。 埃頓人原是農民,近年來有人從事教育和貿易,生活方式開始改變。阿儂的丈夫在政府部門工作,是她姑姑的兒子。阿儂結婚已經一年了,她經常高興地回憶結婚的那一天,婚禮是在阿儂父母家舉行的,由一位佛教僧侶主持。 人口不多的埃頓族,只有大約五千四百人,是小乘佛教徒;每人每天一早起來都要誦經禱告,來開始一天的生活。童年時,阿儂聽了許多關於族人的故事,阿儂曉得埃頓人的祖先原本住在緬甸的僤邦,和傣族一齊,只因政治迫害,在十八世紀後期,逃到印度的亞薩姆邦,族中的長老有責任把族人所遭受的壓迫,以及這個族群遷移到新家鄉印度阿薩姆邦的艱苦、漫長旅程中的事告訴下一代。故此阿儂知道有關埃頓人遷移的所有故事,也知道佛教僧侶的所有教義,但她從未聽說過耶穌基督的福音。



●祈禱埃頓人知道神,知道神通過他唯一的兒子耶穌基督帶給世人的救贖。

       誰警告你要逃避?─烈怒 Hemah (一) 你們去、為我、為民、為猶大眾人、以這書上的話求問耶和華.因為我們列祖沒有聽從這書上的言語、沒有遵著書上所吩咐我們的去行、耶和華就向我們大發烈怒。〈王下22:13〉 里昂‧摩里斯(Leon Lamb Morris)是世上一位偉大的希臘文學者,他說過重要無比的話:「除非我們對神的忿怒給予真正的意義,除非我們認為人類因自己的惡行帶來的痛苦結果,是真正該受到神的忿怒,否則我們就剝奪了神的赦罪所含的意義。因為如果沒有應得的處罰,神就忽視罪。惟有當我們認為罪背叛了我們,把我們陷在該受到神最嚴厲處罰的地步時,我們才能想到赦罪是真的,而且是在這種不堪的情況下,神的恩典才降臨。當事實情況的邏輯要求神處罰罪人,但祂卻為罪人採取行動,那時也惟有那時,我們才能說到恩典。」〈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 p. 185〉 主前六二二年,猶大王約西亞因為發現一卷摩西五經,就開始了意義深遠的屬靈改革。當約西亞王聽到經書的內容時,他悲痛地撕裂衣服,因為他領悟到他和他的子民違背了以色列聖者的律法,而神為此大為震怒!他曉得他們該受到神的忿怒,除非他們悔改而且神再對他們施恩,否則他們肯定遭到可怕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