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斯頓與非洲

       李文斯頓在拜訪莫費時認識了他的女兒瑪麗,二人於1845年結成連理。李文斯頓經常深入非洲內陸宣教士尚未去過的地區,他的主要動機始終是要把基督帶到新的地方。早期為了不和家人分開,他帶著他們一同旅行。但當第四個孩子因腥紅熱去世後,終於瞭解長期奔波對家人不安全,只好依依不捨地將他們送回英國。與家人分離是他認為將福音帶入非洲必須作的犧牲。 1852年4月,瑪麗帶著孩子回英國,留下李文斯頓一人在非洲。無論去到何處,他都攜帶一個 「神奇燈籠」,上面描繪著聖經故事的圖片。他帶著幾個馬克路魯土族(Makololos)的助手,一同橫越非洲大陸,拓荒宣教。他將自己親眼看見的殘暴奴隸買賣行為如實記錄,喚醒了祖國人民的良知,最後促成英國廢除奴隸制度。 1856年,孩子們都上學後,瑪麗再次回到非洲與大衛團聚,不過,團聚時間不長,因瑪麗於1861年去世。帶著孤單思念之心,李文斯頓更深入內陸,向非洲酋長傳福音。 1873年他忠心的同工發現他跪在床邊,在雙手抱頭禱告中離世。他的遺體葬在英國倫敦西敏寺,但他的心卻永遠留在獻身三十三年,希望福音能傳佈各土族的非洲。



●求神使用今天的宣教士,去終止蘇丹的奴隸制與壓迫。

       謙虛的請求--現在 na (二) 「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在他面前認罪,現在

       將你所作的事告訴我.」〈書7:19,NASB版〉 Na是要求一位罪人允許別人聽他的認罪,是承認自己也有罪,這字會引發我的謙卑。「若不是靠著神的恩典,我反而會是認罪的那一位,而你會要求聽我來認罪。」 我們都曉得這個差別是什麼,曉得被逼著認罪,心中充滿罪疚和羞恥,被迫受辱,而折磨我們的人卻一副義憤填膺高高在上的感覺。可是以na 做開始的認罪截然不同,旁邊的人與罪人一同哭泣,一起痛哭失聲,可能的話,還願意分擔他的罪擔。這是在十字架前的認罪,在那裡若聽到主耶穌說:「父啊!請赦免他們」,我也不覺得奇怪。 認罪是與神同行的生活必要的條件,是敬拜的標記,是聖徒的身分證,是心靈恢復意識後結出的第一個果子。凡是經歷真正認罪的人,態度上總會帶有na的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