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 穆達瓦納Mudawana

       「我懷孕六個月時,我丈夫跟我離婚了,現在我不得不沿街乞討。當初家人讓我跟他成親時,我剛滿九歲,我不願意,從家裡逃走。父母找到我,打我,把我交給他。」 娜吉達(Najida)一邊輕輕搖晃懷中的嬰兒,一邊對卡迪婭(Khadia)訴說。卡迪婭打斷娜吉達的話,對她說:「政府最近制定了一項新法律,叫作穆達瓦納(Mudawana),根據這項法律,你丈夫如果想跟你離婚,必須去法院,由法官決定。以前丈夫只要對妻子連說三次 『我要跟你離婚』,就可以離婚的做法,現在已經不允許了,是非法的。根據這項法律,離婚雙方中負責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權獲得房子。」

      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一所政府辦公大樓的陰影裡,梅娜娜(Menana),一名政府高級官員的撒哈拉維婦女,指著遠處的難民營,對西方訪客說:「撒哈拉維有一句諺語:一頂帳篷需要男人和女人這兩根柱子來支撐。我為這個難民營感到驕傲,因為它是女人們親手修建的。男人全都外出打仗去了,女人擔起男人的工作。我們制定了一部家庭法規,叫做穆達瓦納(mudawana),根據這部法規,男人不能打妻子,妻子可以上法庭,要求與丈夫離婚。在我們這裡,人們看打老婆的男人是一條狗。」 梅娜娜繼續說:「與丈夫離婚的婦女並不羞恥。對離婚的婦女,我們會舉行一個為期三天的慶祝會,祝賀她開始新生活。如果這個女人已經有自己的心上人,她可以把他帶來,介紹給大家。以我本人為例,我結過三次婚。我們結婚,不是為了金錢,而是為了愛。正是愛,讓我們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我們非常開明,絕不保守,我們可以容忍其他宗教的存在。許多基督教組織都來過這裡,我們甚至在復活節時與基督徒一起祈禱。」

      對摩洛哥婦女來說,未來雖然充滿了變革與希望,但現實生活中仍然有許多無法解決的問題。摩洛哥政府為保護婦女權益,禁止丈夫毆打妻子,禁止丈夫僅憑口頭表示就與妻子離婚。遺憾的是,仍然有許多婦女被丈夫拋棄,沒有獲得任何維持生活的保障。



求主讓這些受壓制的婦女得到釋放,也讓撒哈拉維人不陷入試探中,他們完全誤解了 「開明」 的真正含義。求主讓撒哈拉維人用他們的心靈來聆聽福音,看到自己有罪,以獲得上帝的拯救。也讓他們最終走到耶穌基督的身邊。

       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祂的年數不能測度。(伯36:26) 按照聖經的啟示,神是一位創造天地、掌管萬有、獨一的真神。祂又是 「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啟1:8下) 祂的智慧無法測度,祂所行的奇事,不可勝數 (伯5:9)。世人不可能憑自己有限的智慧與能力,去明白這位莫測高深的神。若不是祂親自來到世間,成為有血有肉的形體,世人豈能認識祂,曉得祂的作為,並且知道真的有神在活人之地行走呢﹖所以世人是在極大的恩典與憐憫中,得以認識這位既公平又公義的神;正因為 「在神那裡有可怕的威嚴」 (伯37:22下) 所以世人若肯存謙卑的心,就當曉得敬畏祂,正如「論到全能者,我們不能測度;祂有有能力,有公平和大義,必不苦待人。所以,人敬畏祂。」 伯37:23-24上)



感謝神,用我們能夠明白的方法,叫我們認識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