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利•斯坦利•鐘斯 Eli Stanley Jones

       1905年,美國阿斯伯裡神學院(Ashbury)裡,有四位神學生一直懇切地祈禱,到了晚上十點左右的時候,聖靈大大感動他們,認罪悔改和再次委身於神。這時,更多的學生來到房間中,一同經歷這次屬靈復興。 那天夜裡,深受感動的一個學生是埃利•斯坦利•鐘斯,他於1884年出生於美國巴爾的摩(Baltimore)。在聖靈的光照下,鐘斯見到自己的傲慢與優越感,這有助於鐘斯樹立海外宣教的決心。1906年,鐘斯從神學院畢業,在神呼召他去印度宣教之前,他在學院工作了一年。1911年,鐘斯在印度與宣教士同事美貝•洛欣(Mabel Lossing)結婚。 鐘斯最初是在受到社會歧視的印度低種姓社區宣教,不久,神帶領他開始向當時印度一些高層人士宣教,目標核心是各種姓與族群的和解。慢慢地,他和當時的社會領袖建立起友誼。鐘斯贊同美國總統佛蘭克林•羅斯福的政策,避免美國在二戰開始之前與日本交戰。印度獨立後,鐘斯與聖雄甘地和印度其他主要領導人的友誼有助於印度建立宗教自由制度,今天,這制度已經成為印度憲法之一。 「我們可能不同意鐘斯博士所說的話,但我們都應當嘗試像耶穌基督那樣生活。」鐘斯向印度某個城市的人們講演之後,當地一位領導人這樣說。鐘斯將基督的福音帶往印度的主要城市,創辦了「圓桌會議」,邀請不同的宗教人士聚集在一起,介紹所信的宗教如何改變自己的生活。一些參加者試圖反駁福音,宣稱自己的宗教是最好的宗教,但另外一些參加者決定接受基督的生活方式。



呼召人來跟從你的主,願你大大賜福今天每一位在神學院裡受裝備的神學生,和作教導的老師。讓他們經歷你話語在他們人生路上的奇妙穩妥力量,和聖靈怎樣引領和挑旺他們的心。在每天的學習中,常常心意更新變化,感受自己的軟弱,邪惡,存心在神以外別無他求,常常降卑自己在神的大能手下。願主在這世代,祝福每一所神學院,造就出更多被聖靈充滿、潔淨、管理、更新的傳道人。我們如此感謝禱告,奉主耶穌基督聖名。阿們。

       由神決定--指責人 memphomai (二) 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 〈羅9:19〉 如果神說我該負責,我就該負責。我也許不喜歡這就是事實的真相,也許無法看出它怎麼會是真的,可是這並不表示它就不是真的。由於神絕不會說謊,我就只能聽命接受祂說的,而且照著去做。我沒資格對窯匠說祂該把泥土做成什麼。 此處的希臘原文動詞是memphomai,可以在希伯來書八章八節,腓立比書3:6和猶大書16節找到它的字根。我們雖然也許無可指責,可是沒人能跟神辯論祂宣告人是可指責的事。如果神指責人,人就該受責備。 這是我們大多數人很難接受的事,因為在現今社會我們看到太多的法律漏洞,我們都要找個好律師為我們辯護。許多時候我們申辯道:「可是神啊!我沒有別的辦法啊?所有事情都對我不利。」可是當你站在宇宙之主面前時,小心你說什麼,每個隱私都會被揭露出來,每個個人私心,每個詭詐動機都會暴露出來。最好像乞丐一樣來說:「主啊!可憐我這罪人!」而不是當神說你錯了時,仍然認為你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