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的統治

       荷蘭在1656年正式統治斯里蘭卡之後不久,荷蘭改革宗就差派宣教士前往當地。與葡萄牙人不同的是,荷蘭人試圖控制斯里蘭卡人的宗教生活。荷蘭人制定法律,宣佈印度教和佛教為非法宗教,不過這項法律只在城市地區實施。荷蘭擔心天主教徒可能成為葡萄牙的同情者,於是迫害天主教徒,並焚燒他們的教堂。 荷蘭人嚴密控制斯里蘭卡的沿海地區,這種做法成為這個島國未來統治者的一種統治模式。由於受到歐洲的影響,斯里蘭卡沿海地區的發展速度明顯快於內陸地區。 葡萄牙人和荷蘭人有時與當地人(包括僧伽羅人和泰米爾人)通婚,通婚之後生下的孩子被稱作「市民」。「市民」長大之後,通常成為殖民地當局的行政管理人員。斯里蘭卡的其他族群則將這些「市民」看作通敵者。 英國人從1600年代,就開始對斯里蘭卡充滿興趣。而1600年代是印度帝國的衰敗時期。歐洲列強趁機希望填補這個帝國所留下的真空。為了征服印度帝國,英國需要在印度或印度鄰國建立軍事基地。斯里蘭卡是建立軍事基地的最佳地點。 1766年,荷蘭人強迫斯里蘭卡康提王國簽署一項條約,終止了這個王國的獨立地位。1795年,康提人準備起義。康提人與英國人建立軍事聯盟。一年之後,英國人入侵斯里蘭卡全境,不費吹灰之力,就將荷蘭人趕走。康提人很快就意識到,新的歐洲主人代替了舊的歐洲主人。1815年,英國征服了康提,任命總督,直接統治斯里蘭卡,直到1948年。



       最後的與最前的--讚美 haleluya (一) 凡有氣息的、都要讚美耶和華。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詩150:6〉 最後,它是haleluya。如果我的人生最終除了讚美神之外,一無成就,它也達到了它的顛峰。其實大衛告訴我們,所有受造物被造的目的就是讚美神。在希伯來原文這節是首美麗的詩詞:kol han shama tehalel ya haleluya,在整卷詩篇的最後tehillah,不能是別的,只能是haleluya。 想想你人生的最大圖片,不是你在世上年日的圖片,不是有關你的成就、你的名聲、你的精神遺產、或你的信仰。你人生最大的圖片是關於讚美那造你的主,你能存在,是因祂關心你。你人生有個目的,是因祂願意把你包括進來。你很重要,是因祂拯救了你。最後,你生命的一切都設計成要讚美祂。因此大衛說,讓一切有氣息的都要說出希伯來話tehalel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