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的緬甸羅興亞難民 Rohingya

       在過去三十年,羅興亞人不斷從緬甸逃到孟加拉,成為當地的難民或非法移民。羅興亞人 (Rohmgya )原是主要聚居於緬甸若開邦北郡的穆斯林族裔,人數約八十萬。雖然他們在他們無論在緬甸已居住了千多年,但由於外觀、文化上、語言、特別是宗教上,都與其他少數族群不同。自一九七八年以來,仰光當局將羅興亞人當做「非我族類」;不承認是緬甸境內一百三十多個少數族群之一,不發給他們公民證,限制他們的宗教活動,迫使是信奉伊斯蘭教的羅興亞人改信佛教,限制出入和被迫勞動和沒收土地等。

       不堪政治與宗教迫害的數十萬羅興亞難民,從一九七八年開始大流徙。首 先由聯合國難民署安排聚居在孟加拉境內的庫塔巴隆、納亞巴拉兩處難民營,一九九一至九三年間,逃入孟加拉國的穆斯林難民達到二十萬,但是,孟加拉政府只承認這其中的兩萬八千人是難民,並稱其他那些人是經濟流動移民,必須將他們遣返。二十萬羅興亞難民,給孟加拉國造成了巨大壓力,導致緬孟兩國連年關係緊張。經過協商談判,孟緬兩國同意在安全而又自願的基礎上遣返逃往孟加拉國的二十二萬三千穆斯林難民。1992年9月底開始了遣返工作。到 2010 年初,仍有幾萬名難民繼續生活在孟加拉國的難民營中。 羅興亞人有一種兩邊不是人的感覺,在佛教的緬甸被壓害,但在同是伊斯蘭信仰的孟加拉又不被接納。願他們在這種情況中,得見曙光,就是父神永遠愛他們,要接納他們。



●求神讓羅興亞人早日經歷祂是他們的山寨和避難所,因為祂要在萬國施行公義,善待那些在他們當中寄居的外族。 ●求神興起緬、孟兩地的信徒,存著主的愛去援助羅興亞人。

       可是我以前不曉得---迷了路 shagag (一) 「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現在卻遵守你的話。」〈詩119:67〉 當我們聽到這句話:「我走迷了路」時,你對罪疚感想到什麼?相當清楚的是,走迷路的生活有些地方是不對的。大衛把這種生活拿來和遵守神誡命的生活做對比,因此毫無疑問,迷路的生活是有罪的。可是大衛在此選用的字非常重要,因為它告訴我們這位受苦人的動機。這字〈shagag〉是用在無意中犯的罪,不是故意犯的罪上。神降下苦難,是要喚醒我,不是審判,而是宣告。當我突然發現事情正變得支離破碎的時候,神就幫助我認真地去面對,我在人生的選擇上以前我沒注意到的重要議題。苦難讓我把注意力集中在要緊的事上,然後明白:「主啊!我現在明白了,我錯了,但以前我不知道。」 現在我們明白,這節為什麼沒說:「神審判我以先」。審判和懲罰是隨著故意的罪而來,故意犯的罪是指,我曉得什麼是對的事,可是因為我可以做,就叛逆地去做錯事。叛逆之人的記號,是因他能夠做,肯定就去做。神審判叛逆行為,可是對不曉得自己偏離正路,目光需要糾正的人,神就把苦難帶入他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