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婚姻的看法如何?

       聖經並沒禁止媒妁之言的婚姻。事實上,在聖經撰寫的時期,那是相當普遍的習俗。但也沒任何蹟象顯示聖經禁止以愛為本的婚姻。〈見創24:67中的以撒與利百加,29:20,30中的雅各與拉結,得2:2-4中的波阿斯與路得〉。不過,那些是神眼中不可或缺的事呢﹖

      首先,基督徒須與基督徒結婚,並且婚姻是一生的承諾。基督教裏沒有「試婚」 這回事。神在瑪2:16說:「休妻的事,是我所恨惡的。」 在那之前幾節,祂說人的配偶是他 「盟約」 的妻。盟約是個非常強的字眼,指一個不可毀壞的合約。

      弗5:25-33勸勉丈夫要以一個表達委身、保護與自我犧牲的方式來愛妻子。丈夫當本著愛妻子的心,替妻子的好處著想而做決定。基督如何為教會捨命,丈夫也當以同樣犧牲的方式為妻子 「捨命」。這是很重的命令!但請注意保羅在以弗所書並沒提到任何關於激情或羅曼蒂克的事。有些基督徒婚姻講座恐怕著重文化的價值觀過於神的價值觀吧!根據弗5:22-24的教導,妻子應當 「順服」 丈夫。按照西方傳統字典,順服是指服從另一人的權威的意思〈當然那權威應當是配得尊敬與信靠的〉。在現今文化中,「順服」 這字帶著負面的意味,因為我們畢竟以不屈服於人為傲。大眾景仰的英雄,都是單槍匹馬地闖天下之人,且多半向舊有制度挑戰。可是結果卻產生叛逆的兒女與高離婚率。

      弗5:21教導我們 「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因此不論社會教導什麼,我們都該遵行這勸勉。我們在天上充滿愛心的父神,希望所有人都享受美滿的婚姻生活,但祂更願我們成為基督的新婦,與祂進入神聖的詔約。



求主祝福世上所有基督徒的婚姻,以致能吸引世上的男女來到祂面前。求主感動本月我們所禱告的每個族群,讓人來就近和信靠主耶穌這位守約施慈愛、以永遠的愛來愛我們的新郎。

       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傳1:2)

      如果任何人能驗証這句話的真實性,那就是傳道書的作者,以色列王所羅門!他擁有世間上的一切,包括權力、財富、名利、榮耀、智慧、和宮院嬪妃!然而他卻宣稱,這一切都是沒有價值的。為什麼呢?所羅門曾經因不順服而喪失了神的祝福;因拜偶像而阻礙了神祝福萬國的美意。當他將神的祝福變為私慾的享受時,他的生命變為虛空,沒有意義。

      我們現今也是如此,惟有當我們與人分享神恩典,把神的聖潔和慈愛告訴他們,我們的生命才變為更加有意義!



即使我們有很多才能,若不用以榮耀神,便沒有什麼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