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伊斯蘭教法及全球化
為穆斯林禱告30天 第三十一天

       近來,在基督徒的圈子裡對伊斯蘭的看法相當混亂。一方面,從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伊朗和其他國家不斷傳出迫害基督徒、暴亂及歧視的事情。歐洲一些國家禁止婦女蒙住全臉的措施,將極端的伊斯蘭教法和伊斯蘭教和一般穆斯林混在一起了。另方面,「伊斯蘭是和平的宗教」這口號又出現在世俗的媒體裡和對基地組織及其同道的新恐怖主義陰謀籌劃的報導中。到底誰是真的? 真相是伊斯蘭歷史顯示出來的複雜性連穆斯林都難以明白。伊斯蘭的法律在穆罕默德死後第三世紀中逐漸成形,至少由六個學派長期發展出來的,而他們之間的分歧很大。這是figh(伊斯蘭教的法學)之由來,它承認古蘭經、聖行(穆罕默德的舉止行為)、公意,並某種程度的分析類推為法律資料來源。而Sharia(伊斯蘭教法)則指以古蘭經及聖行的內容為根據所頒行的法律,它規範人民日常生活和行為,是神對敬虔的人類社會所定的理想藍圖。只有很少的條文觸碰到我們今天所稱的「憲法」。事實上,從早期的哈里發統治期,到王朝週邊興起的許多小國,到最後的奧斯曼大帝國,穆斯林社會的歷史可總結為伊斯蘭教的律法師與統治者之間持續進行的拔河賽。他們多半爭吵不和。 今天,穆斯林國家全都是現代「民族-國家」,是聯合國公約(今日視為國際法)的簽署國。他們大多是威權主義。根據蓋洛普在2001至2007年間,於三十五個穆斯林國家所做的民意調查,絕大多數的穆斯林視伊斯蘭教和民主、性別平等和言論自由為達成和平繁榮社會的要素。他們只是不同意西方在標榜這些價值觀時的做法,他們喜歡根據自己的傳統來運用。 目前全球貨物、資本、移民和各方面資訊的流通已達到前所未有的暢通,全球化不僅深深影響穆斯林社會,對西方社會也一樣。社會學研究者逐年記載了宗教復興運動普遍化的現象,以及全球化如何使得傳統宗教「去界限化」。特別就穆斯林來說,網際網路和人民大量遷移意謂著傳統伊斯蘭教在某些方面正在作修訂。大多數穆斯林顯然已將民主與人權的觀念內化,但同時也變得更篤信宗教與更保守,尤其在要求女性端莊這方面。對某些人言,舊文化標幟的剝除代表著一個新宗教態度的出現,它主要專注在「甚麼是伊斯蘭教的」和甚麼不是伊斯蘭教的。有一個人數少而敢言的沙拉菲派(Salafi),即使在西方也極力推動「全面應用伊斯蘭教法」。在此處,它表達的是:中古世紀法學家對家族地位的意見;懲罰法-指五種刑罰,如切斷小偷的手、處死改教者;以及由不同派別新增的法律。「聖戰主義者」就是一個派別。 平心而論,將所有的穆斯林一律視為極端份子是不對的,他們大多數人實際上正和全球其它的文明社會一同努力,為世界謀求更多的和平及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了解。身為基督徒,我們就當和穆斯林鄰舍為友,聽他們說並向他們學習,並用言語與行動與他們分享救主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