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拉納西的馬華拉人 Mahhuara in Varanasi

       昨天我們為尼沙德人代禱,今天我們 會為馬華拉人代禱,明天我們將為賓 德人代禱。《印度時報》2015年5月5日的 一篇文章說,這3個族群雖然過著不同的生 活,但他們有一個共同的要求,就是要求印 度政府將他們劃歸為「優待種姓」,以便他 們在就業、教育等方面,可以獲得政府的特 別照顧。 瓦拉納西的貝納拉斯印度教大學 (BHU)的一位教授——拉吉夫博士(Dr. Rajiv Shrivastav),致力要讓馬華拉的孩子 們可以接受教育,於是想到了一個新方法。 他注意到漁民的孩子從來不去學校,便提議 乾脆在船上開辦學校,讓孩子們在熟悉的環 境中學習。許多孩子都願意去這種船上學校 讀書。2014年9月9日有一篇題為「漂浮的 學校為漁民和輪渡工人的孩子們帶來希望」 的文章提到,目前有約400多名孩子在這種 「漂浮的學校」上學。 基督徒能否也採用這個富創意的教學 模式,讓馬華拉人在課堂上認識創造宇宙萬 物、包括水中所有魚類的造物主?透過教育 讓馬華拉人認識揀選這個漁民族群,並成為 其門徒的救世主?



天父,求你差派宣教士,使用一切管道去接觸馬華拉人,讓這個政府不太 照顧和關注的漁民族群,能有基督徒去關心他們,幫助他們改善生活,用 他們能明白的方式,向他們介紹創造天地萬有的主,並帶領他們信靠、跟隨主, 生命得到改變。奉主名求,阿們。

       不可偷盜。申5:19--- 偷盜——我有機會問監獄 中的年輕人,為什麼他們要偷 竊?很多時候我聽見他們的理 由是: 「我有將一些偷來的 東西分給有需要的人。」可能 你會覺得很荒唐,難道只要不 是全部自己占有,就可以偷了 嗎? 不可偷盜的誡命後面有 兩個基本假設。第一、我所擁 有的一切都是神給的,我接受 神的恩典,不是因為我有任何 功勞,乃是神憑自己的喜悅, 分派一部份財產在我手裡。所 以,偷盜是干犯神的治理,得 罪了神。 第二、希伯來思想中有個 補償的觀點。凡是違反了神的 分派,偷盜的人除了償還,要 加上罰款。至於罰多少,申命 記中有詳細的規定。 既然我的一切都是神所賜 的,包括我的時間、才幹,這 些也都可能成為偷盜的對象。 所以,不從我的雇主那裏偷竊 時間、不偷工減料降低我的服 務質量,甚至不馬虎怠慢家裡 的人,都可以算在不偷盜的要 求範圍之內。



本期每日讀經靈修,內容採用自TODAY’S WORD 2009, A Devotional based on the Greek and Hebrew texts Written by A. J. Moen, Ph.D 可上網訂閱 http://www.atgodstabl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