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原則

       在中國服事主五十年的中國內地會(今海外基督使團)的創辦人戴德生,有很多名言鼓勵宣教士和基督徒﹕ 1.我們有可能為上帝做太多嗎﹖ 2.上帝的工作如果照上帝的吩咐去做,絕對不會缺少上帝的供應。上帝一定會供應我們一切所需要的。 3.我若有千磅英金,中國可以全數支取;我若有千條性命,絕對不留下一條不給中國。 4. 不是為中國,是為基督。 以上都是他那廣為人知,許多人都希望能持之以恆的宣教原則。但其實,戴德生先生還有一項我們較少提及的「先是猶太人」宣教實踐原則。 十九世紀有一位猶太信徒,David Barm大衛巴朗,他創辦了Hebrew Christian Testimony to Israel 差會。認識了戴德生後,他每年都收到戴德生把自己收到的第一份奉獻寄給他,支持巴朗向猶太人傳福音。並說明「先是猶太人」。同樣,巴朗也把自己收到的第一份奉獻寄給內地會,支持向中國人傳福音,並註明「也給希利尼人」。宣教先驅如斯忠於大使命,我們又如何﹗



掌管歷史的主,當基督教會要向猶太人宣教,要還福音債之前,讓我們先反省所有的虧欠,並要在神在人面前認罪悔改;免得基督教會的虧欠,攔阻猶太人接受耶穌基督。求主耶穌赦免教會一直忽略為猶太人的需要代求;求主饒恕我們作傳道的,也沒有教導信徒為猶太人禱告,沒有體貼神的心腸,只在等候猶太人自動醒悟後與神重建愛的關係。但願「先是猶太人」這原則,讓華人教會牢牢地把握,因為以色列全家要得救,正是神的心意。感謝主的提醒和賜下宣教士的榜樣。感謝主,奉基督耶穌聖名求。阿們。

       請朗讀及用心思想以下經文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2:10) 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1:16)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1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