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斯與基督徒對神的觀念異同

       ●穆斯林以為他們與基督徒所敬拜,崇拜的是同一個真主(古蘭經3:64;29:46) ●穆斯林稱呼真主的名稱是阿拉Allah,相當於猶太人和基督徒稱呼的以羅欣Elohim的阿拉伯文;不過,舊約聖經用以羅欣Elohim稱呼神的有兩千六百次,但用耶和華 Jehovah(即Yahweh)稱呼神的有六千八百二十八次。 ●伊斯蘭和基督教對神屬性的理解有很多相同處,如獨一,永恆,創造、統管及維系天地萬物,全能,全知,無所不在,無限,超越一切,榮耀,威嚴,掌權,偉大,智慧,審判人,配得人類敬拜和完全順從。 ●穆斯林和基督徒對神的認識,概念和經驗的不同點 ﹕ ‧伊斯蘭相信真主只愛順從的人,不愛不順從的人(古蘭經3:31,32) ‧基督教相信神的慈愛永遠長存,無條件地愛所有世人(罪人)。甚麼都不能叫我們與神在耶穌裏的愛隔絕(羅馬書8:39)。他救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行義。尋找罪人悔改,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所以我們要愛仇敵(路加福音6:27至35) ‧穆斯林不稱真主為父,自視為降服真主的奴僕(古蘭經19:93;39:16,17),永遠不能與真主有個人的相交和團契。 abd是奴隸的意思;有些穆斯林的名字有abd,是代表作真主的奴隸 ‧伊斯蘭相信真主高高在上,是全然的另類,是遙不可及,完全不可知,不能被認識的。他與人有距離,不會向人顯現;他是難以測度,不可思議。他不在意人的品格,人只要服從就好了 ‧基督徒不是神的奴僕,乃是神的兒女。相信神是天父,以至高主權頒布諭旨,表現出祂的威嚴。祂愛所有世人,祂救贖人,表現出祂的溫柔。神自我啟示,祂在我們對祂的認識中隨時作啟示的活動。祂關心一切人需要或關心的事情,願意同人建立有意義的團契關係,也希望他們對祂的愛作出愛的反應。 ‧「父」 的意義不是肉身的意義;在新約中,「我們的父」 的含義包括了:信托的愛慕,對更高智慧的信賴,了解,理智的服從,和機敏的合作。只要我們願意,就可以認識神,與神建立個人的關係,是神的兒女。神是信祂的人的慈愛天父,祂主動尋找人,願意被人認識,把好東西給人。 以上資料蒙允轉載自 ﹕www.answering-islam.org.uk/Chinese/project/big5_index.htm



       主是建造我們的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詩127:1) 當我們經過詳盡策劃,細心思量,並且盡心竭力去完成一件工作,我們的人或許會這樣想﹕「這件事情應該相當穩妥,不會有什麼出錯吧﹗」 殊不知經上記著說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詩127:1) 事實的真相原來是這樣的﹕神才是我們所作的建造者,若不是祂暗暗的看守及保護我們所作的,我們就枉然勞力,我們的警醒也是白費心機,得不著應有的果效。



若沒有和睦與關係,豈能夠有良好的關係;若沒有樂意和真誠,豈能夠服務人群﹖